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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

由愛至傷害

「為甚麼愛到後來變互相傷害?」
 - 跟網友談起我的RESEARCH...由伴侶至施/受虐到底是個怎樣的過程?!
想想...這一年來,我與我的工作,也是由愛至傷害。
《東京愛的故事》裡莉香問:「為甚麼雪從天而降;不能像乾冰一樣;直接被蒸發,像而要墜落地上與泥濘糾纏在一起
。」
這一回...我選擇被蒸發。
June 20

沒白費的心血

摘自中文大學網頁:

中文大學心理學系公布香港同性親密伴侶暴力行為研究
本港近四成同性伴侶曾受身體虐待


為了讓社會全面了解本港同性親密伴侶間暴力問題的情況,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心理學系副教授麥穎思博士與本港同志組織 – 香港女同盟會完成了亞洲首項探討同性親密伴侶暴力行為的學術研究,發現近一成三的受訪者曾遭「三重虐待」,即遭受三種不同形式的虐待,包括身體、心理及性虐待。另外,近半數受訪者曾遭伴侶身體攻擊、身體損害及/或性威迫,顯示同性親密伴侶暴力問題較異性伴侶嚴重,亦反映同性伴侶的暴力問題持續出現,極需社福機構協助。

研究方法
研究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期間進行,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398名曾經與同性發展親密伴侶關係的十八歲以上男女,共有339個有效回應。是次研究主要探討三種不同形式的虐待 — 身體、心理虐待,以及性威迫,在同性親密伴侶關係中發生的普遍性。另外,研究亦探討了性傾向會否被利用作心理虐待的施虐工具。

身體虐待
近四成受訪者表示曾遭受身體虐待,較常見的是推撞及掌摑。約百分之四的受訪者表示曾被伴侶以利器指嚇;一成受訪者表示曾因伴侶的暴力行為而受傷,包括因打架或爭執而扭傷、碰瘀或割傷。

心理虐待
心理虐待是最常見的虐待形式,七成半的受訪者表示曾遭受心理虐待,包括被伴侶出言侮辱或辱罵。

性威迫
兩成三的受訪者表示曾遭受性威迫,例如在不同意的情況下,被伴侶強迫進行性行為。

同志身份「侵害 / 加害」
是項研究亦發現,性傾向被利用作心理虐待的施虐工具。超過三成半的受訪者表示,曾被伴侶質疑其性傾向;近兩成人表示,曾被阻止與其他同志朋友見面;另外亦有一成三的受訪者表示曾於公眾場合被伴侶強迫作出身體接觸或與性相關的親密舉動。

多重暴力
綜合三種虐待(身體虐待、心理虐待及性威迫)發生的普遍率,研究發現近一成三的受訪者表示曾於同一段關係內遭受以上三種的暴力對待。

與本港家暴比較
香港政府社會福利署曾於二零零三年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估計約有13.9%的成人受訪者曾遭異性配偶身體攻擊、身體損害及/或性威迫。而根據中大心理學系是次研究,約有一半的受訪者曾遭同伴的暴力對待。兩者比較,可見同性親密伴侶暴力問題較異性配偶嚴重。

十八歲前受虐紀錄
超過一成受訪者表示曾於十八歲前受虐,當中以心理虐待最多,其次是身體虐待,其中亦有大約一成人表示曾於十八歲前遭受性虐待。

求助行為
受訪的受害人求助比率偏低,不足一成人曾向社工、心理學家或輔導員求助。極少數人曾向社會福利署、警方或非政府組織求助,原因包括:
1.認為社會上缺乏處理同性暴力的機構;
2.不知道有哪些機構提供有效協助;以及
3.擔心即使求助,有關機構都不會關心他/她們的問題。

建議
是項研究顯示,同性親密伴侶間暴力行為發生的普遍率稍高於異性配偶,然而現時卻沒有專門支援遭受同性親密伴侶暴力虐待的服務,以致受害人與施虐者求助無門。有見及此,中大心理學系及香港女同盟會有以下建議:
1. 建議當局就同性親密伴侶暴力行為作出詳細研究,了解問題的嚴重性;
2. 評估受害人及施虐者的服務需要;
3. 加設或資助現有的非政府組織,為受害人及施虐者提供輔導支援及庇護服務;以及
4. 盡快修改《家暴條例》,把同性伴侶納入受保障範圍,讓他/她們與異性伴侶在法律上得到一視同仁的保障。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


May 19

我要錢 !

還有不到兩星期就到小妹轉職後的重頭戲──賣旗。
說是重頭戲,原因是我們一組同事都從來沒有搞賣旗的經驗,結果是胡亂地搞…算是搞出了一點成績,招募到的義工人數雖未達標,但最少也過千人。

早前跟一些朋友談起賣旗,才發現原來很多人對這活動都有誤解。
1.    賣旗 = 搶錢
錯 ! 你們可能以為賣旗是很容易搞的活動,錯了 ! 籌備這趟賣旗我們一組(三人) 搞了半年。幾乎每日都有義工到中心來協助不停打電話到不同的學校、機構,懇求人家參加我們的賣旗活動。單是聯絡及招募義工,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心血、人力物力。

2.    我賣旗捐得一蚊兩蚊,對機構無幫助
錯 ! 對於小型的NGO如我們,賣旗籌得的款項十分重要 ! 是我們每年經費的主要來源。更重要的是,假如我們今次賣旗籌得的款項達不到社署訂下的要求,即證明了我們沒有搞賣旗的能力(即係直接否定美寶的工作能力),那會直接影響我們再申辦賣旗的機會,到時只會貧者越貧。 
更嚴重的是…美寶的其中一項工作就是搞賣旗…(其餘時間是挑戰權貴及頂撞上司),若沒法申辦賣旗…那我也就失去了在這機構的生存價值了。

3.    賣旗=乞錢
對 ! 我承認是乞錢。但這是有需要的乞。是有尊嚴的乞。義工在街上請你們賣旗,那一蚊兩蚊…不是袋入佢個袋。他們努力向你乞錢,為的是一群被性侵犯的小孩子。即使你…一蚊兩蚊都不願捐,我尊重你的意願,但懇請你也以尊重的態度拒絕我們的義工,並請緊記…他們乞錢都是為了受到傷害的、素未謀面的小朋友們。

我希望以上幾點可以還賣旗活動一個清白。
是朋友的話,六月六日星期六早上,假如你在港島區撞到我們的義工,請你義無反顧地,掏出廿蚊 (最少) 捐給我服務的機構 ! 謝謝 !

另外: 若有興趣參與賣旗朋友,請MESSAGE給我。
另另外:有興趣當「拍攝義工」的朋友,請MESSAGE給我 ! (URGENT !)
另另另外:謝謝老鼠借出靚聲一條 !
March 21

我很好;只是有點瘋

為甚麼這陣子日子那麼難過...?
生日前後的工作上的困擾終告一段落,思想上的糾結不清卻沒有半點減退跡象,彷彿越纏越緊...
在透不過氣的日子裡...看到的、聽到的、遇到的竟又這麼真實且清晰。
看到了許多人的虛偽、軟弱、沉默。
我為他/她們的不坦白而覺得悲哀。
也不得不為自己的、病態的坦白而更覺悲哀。
這也許是我的選擇、亦是因為我別無其他選擇。

感謝在這段期間一直在接受、容許我瘋狂的人,

我想我的瘋是沒得救的了 !
不過大家請放心,我很好 !
真的。

我想起《浮生路》April 其的一句對白--

“If being crazy means living life as if it matters, then I don’t mind being completely insane.”


很真實。






February 01

終究都只是人

一把年紀的你,還會用「好人」與「壞人」去形容你認識的朋友、你深愛的人、或是曾經深愛的人嘛!?
我...大概已經忘了從甚麼時候起,已經沒有再區分好人與壞人,又或者,我的腦子裡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二分法。也許,曾經懂得分出好人與壞人的分別,然後...醒覺,原來我從來沒有學會。
分不出也是好的...起碼也不用在乎自己是好人還是壞人....

一日讀馬先生的新作(再謝過馬先生給我送書 !),讀到以下一段:

「大時代裡有好人也有壞人,
   更真實的說法應是,
   每個人都可以很好也可以很壞,
   視乎碰見誰、對手是誰;
   因每個人,終究都只是人。」
 
  摘自《關於歲月的隱秘情事》

我想...是好人還是壞人,不涉及人的本質;大概只是個選擇 !

給曾經與我討論「好人還是壞人」的好人/壞人。